COCO作為商標是可以注冊的,但COCO已經被其他公司注冊在某些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以下是關于COCO商標注冊的一些具體情況:
在搜索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COCO商標已經被注冊,并且應用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例如,搜索結果顯示“都可;COCO”商標被億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在30類方便食品、43類餐飲住宿等類別上。“COCO;可可”商標也被注冊在11類照明設備、11類制冷冷藏設備等類別上。
在考慮注冊COCO商標時,申請人需要仔細選擇與之相關的類目。如果COCO商標打算用于食品、餐飲或照明設備等領域,那么就需要選擇相應的類目。申請人應該避免在與已注冊COCO商標相同或相似的類目上申請,以避免商標注冊被拒絕。
在申請注冊COCO商標之前,申請人應該進行商標檢索,以確保沒有其他公司在相似或相同的類目上注冊了COCO商標。否則,在申請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商標侵權的問題。例如,臻煥化妝品公司因為銷售了侵犯香奈兒COCO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而被罰款。
COCO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但需要選擇正確的類目,并確保沒有與其他已注冊的COCO商標沖突。同時,為了避免商標侵權的風險,申請人應該在申請前進行充分的商標檢索。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咨詢專業(yè)的知識產權律師或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