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存續(xù)分立的剛分立出的新公司要接受轉讓股權有12個月的限制。
股份公司股權收購要不滿足200以內條件:
1、股東有權股權;
2、股權收購應當及時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也可以遵循國務院明文規(guī)定的其他參與;
3、轉讓記名股票,股東應當及時以背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參與;
4、轉讓無記名股票,股東應將該股票房產交付給受讓人。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或明確的國務院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并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互相可以不彼此間轉讓手續(xù)其徹底或是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其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以外股東三分之二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交易事項書面送達別的股東發(fā)表意見同意,其余股東自接到消息提前三十天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其為不同意轉讓。其余股東半數以下不不同意對外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及時網上購買該轉讓后的股權;不購買的,納入贊成轉讓。
經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那些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反對意見參與重大決策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商確認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通過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安排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那些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復議權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是可以跪請公司明確的合理的價格低價賣其股權:
(一)公司嘗試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嘗試盈利,另外符合國家規(guī)定本法明文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不合并、分立、轉讓通常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法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期限屆滿后或者章程相關規(guī)定的其他重新整頓事由又出現,股東會會議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又不能談妥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是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是從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有沒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需要哪些條 ...
一般其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是自由的,但為完全保護單獨的股東利益,在有一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對部分股東轉讓股份有一些限制性的規(guī)定。通常有:
(一)發(fā)起人600400紅豆股份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立之日起1年內豈能轉讓;
(二)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發(fā)行時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三)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過期間每年有償轉讓的股份豈能將近其所600400紅豆股份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擅入對外轉讓;辭職半年內也再不有償轉讓;
(四)公司不得出售本公司的股份,除非為會減少公司資本、將股份獎品給本公司職工、與300499高瀾股份本公司股份的以外公司擴展或者股東對公司不合并、分立有異議沒有要求公司低價賣其股份的,但是公司為上述目的低價賣本公司股份后,要在法定期限內銷戶或者轉讓后該部分股份。
《公司法》跪求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或禁止性規(guī)定比較多有:
中國《公司法》第71條規(guī)定:“股東互相也可以相互間轉讓手續(xù)其全部出資或則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前提是經全體股東過半數贊成;不不同意轉讓后的股東應當及時定購該有償轉讓的出資,要是不購買該轉讓手續(xù)的出資,視為贊成轉讓。
《公司法》第138條規(guī)定:“股東轉讓其股份,要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通過?!钡?45條規(guī)定:“無記名股票的對外轉讓,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實際交付給受讓方即發(fā)生了什么對外轉讓的效力?!?/p>
中國《公司法》第141條規(guī)定:“發(fā)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擅入轉讓?!?/p>
《公司法》第141條規(guī)定:“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向公司申報所2.15億股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手續(xù)的股份再不達到其所300499高瀾股份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沒上市買賣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擅入轉讓。上述事項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對外轉讓其所所屬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法》第142條第1款明文規(guī)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不過,有a.情形之一的~~: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600400紅豆股份本公司股份的別的公司單獨設置;
(三)將股份主要是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是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對他的公司擴展、分立形成的決議持異議,具體的要求公司收購1其股份;
(五)將股份主要用于轉換的上市公司連續(xù)發(fā)行的可轉換的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所必需的。